特偵組監聽是否合法?越級以下辦上是否牽涉私人恩怨?淪為執政者的討伐異己的打手?檢察總長黃世銘9日召開記者會解釋說,因為調查發現案件非屬刑事不法,僅是行政違法,且直屬長官法務部長已涉及案件,因此根據《憲法》44條意旨,向總統報告。
黃世銘指出,由於該案涉及院長、部長,對國家影響重大,因此根據憲法44條「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,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,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」之意旨向總統報告;他強調,因為這是「行政不法」、長官又涉案,所以向總統報告。
他進一步描述,自己上上周六(8月31日)晚間至總統官邸,向總統報告關說案,總統聽畢相當震驚,並且眉頭深鎖。儘管外界質疑,特偵組越級報告,又淪為執政者打手,但黃世銘強調,記者會日期是由自己決定,他當時不曉得立法院長王金平不在國內。
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6日放出涉及院長、部長、立委、檢察長的司法醜聞震撼彈後,外界對於其背後目的與做法均揣測不已,並抨擊對其濫權、違法監聽、甚至以下辦上,對此,黃宗銘9日在記者會表示,將開宗明義回應3天來的種種質疑。
對於外界質疑特偵組非法監聽,黃世銘再三重申,監聽有取得台北地方法院許可,偵查案號100年度特他字61號案、監聽票號102年申監字527號,且採最小限度監聽立委柯建銘,「絕對經得起檢驗」。
「況且監聽僅針對柯委員,沒有對國會議長」,關於監聽浮濫的指控,黃世銘表示應看破案率高或低,這次一核發監聽票,就查獲曾勇夫、陳守煌、王金平、柯建銘4人涉及關說,他自豪的表示,一人監聽就查獲「司法史上最大弊案」,查獲率相當高,根本沒有浮濫之說。
在野黨質疑特偵組是「政治打手」,黃世銘對此強烈抗議,監聽查獲6月28、29日通信監察譯文後,明顯涉嫌關說,若是不辦也有放水嫌疑。他表示,「政治打手應是辦藍不辦綠、辦綠不辦藍」,特偵組相當公正,絕對不能接受「政治打手」的黑帽子。
黃世銘並以《刑事訴訟法》228條,解釋6月28、29兩日監聽譯文調查完全符合,「依其他情事,只有犯罪嫌疑,開始調查」,司法性絕對沒問題,經過兩月調查,發現沒有金錢對價種種認定可以與刑事不法切割,只有行政不法,因此停止偵查,相關人士,「也沒有約談」,因此謹守分寸,絕對沒有濫權。
外界認為,特偵組將譯文公諸於世有違《通保法》,但黃世銘強調,這份譯文是合法監聽取得的證據資料,經過2月調查發現沒有刑事不法,因此轉換為行政不法,因為是監聽資料而非偵查秘密,所以公布「沒有違背偵查不公開」。況且關說是違法行為,顯示4人涉嫌關說的譯文,就是違法的證據資料,絕對不是個人隱私資料,因此也沒有隱私問題。
黃世銘表示,自己在8月31日晚間至總統官邸向總統報告關說案,當時總統聽畢感到相當震驚,並且眉頭深鎖,他更表示,記者會日期也是由自己決定,他並不曉得王金平當時不在國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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